合同中未约定事项应如何补充?
2026-01-28深圳律师
合同中未约定事项应如何补充?
当合同中出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时,首先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新的协议进行补充。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处理,即按照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则进一步依据该法第62条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条款给出的具体指引来解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中未明确事项该如何处理?
在合同中未明确事项的处理上,首先应当遵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明确这些未尽事宜。如果双方无法就未尽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不明确时,可以参考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等来进行合理解释和填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面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情形,首要解决途径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若协商无果,则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合同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