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合同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依据?

合同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依据?

2025-11-26深圳律师

合同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依据?

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如果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则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受损方(通常是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此外,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惩罚性赔偿等问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程序是否合法?

合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是否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关于意思表示真实、形式要件符合等方面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变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当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需要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的方式进行,确保变更内容明确无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替代,因此更准确地说,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但是,上述提到的原则在新法中依然适用。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或特定情况下合同变更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参考其他专门法律法规。

对于因合同货物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索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受损方向违约方寻求救济的权利。

©2025 深圳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