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时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2025-05-21深圳律师
合同履行不能时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均期望能够按照约定内容执行,但现实中存在多种因素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此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是通过经济补偿的形式来弥补自身受到的损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大小、该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方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诉讼中是否会被认可?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诉讼中是否会被认可,主要取决于该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平原则,则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条款无效。例如,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责任免除,通常不会被法院支持。同时,若免责条款存在明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也可能被视为不公平而被认定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在处理合同履行不能引发的损失赔偿问题时,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